近期,欧委会官网公布电池数字产品护照问答(EU 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FAQ for Batteries),欧盟电池护照进入实施倒计时后,中国制造商最常问的不是“要不要做”,而是“谁来做、什么时候做、做到什么程度”。下面用七个问答,把责任主体、产品判定、数据填报和系统对接中的关键边界梳理清楚。

Q1:电池护照的“第一责任人”到底是谁?中国工厂需要自己去欧盟系统里开户注册吗?
A: 注册动作本身不由中国工厂发起。按照欧委会FAQ的逻辑,电池护照的注册义务绑定在“将电池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运营商”身上。欧盟委员会在Article 77(10)的释义中也明确,这一角色指向“placing the battery on the market or putting it into service”的主体。对多数中国出口企业而言,注册的第一入口是欧盟进口商或授权代表,而不是中国制造商。
但这不等于中国工厂可以完全置身事外。欧盟经济运营商可以通过书面授权,委托非欧盟制造商、电芯厂、OEM或第三方代为创建和更新护照数据。这里要区分两个动作:“创建/更新数据”属于操作层面,可以授权出去;“在DPP登记系统注册”属于法律义务层面,责任不因授权而转移。中国制造商可以成为被授权方,承担大量数据准备工作,但注册主体和最终合规责任仍然落在欧盟经济运营商头上。
Q2:电芯、模组单独出口,和“DIY组装套件”出口,护照义务差别在哪里?
A: 判断标准不是产品名称,而是出口物是否构成完整、可安全运行的成品电池。如果电芯或模组只是作为组件进入欧盟,后续还要由下游环节组装成成品电池,通常不需要为这些零部件单独创建电池护照。
若电芯、模组以“DIY组装套件”形式进入欧盟市场,且终端用户可使用常见工具自行组装使用,则属于官方FAQ提到的例外情形,不能作为普通组件处理。 换句话说,套件的“可自行组装性”会改变合规判断。
即便零部件本身不强制配护照,下游成品电池商也会向上游追溯材料、碳足迹和供应链数据。上游制造企业如果等到成品厂来要数据才开始梳理,时间窗口往往不够用。
Q3:一个系统里有多个电池包,护照是“一包一照”还是“一系统一照”?
A: 欧委会FAQ给出的判断锚点是BMS(电池管理系统)的共享关系。如果多个电池包共用同一个BMS或其他核心组件,并共同构成一个完整、可运行的电池系统,整个系统只需要一份电池护照。
如果每个电池包本身就是能够独立运行的完整电池,则不能套用“系统级合并”的简化逻辑,需要回到产品结构和运行方式做个案评估。这意味着产品设计阶段的电气架构和BMS拓扑,会直接影响后续护照的数量和注册工作量。
Q4:2027年2月一到,71项数据点是不是全部“必填”?
A: 不是。2027年2月18日是电池护照义务的启动时点,但不是所有数据字段的强制时点。欧盟已发布的71项数据点指南将其区分为必填项、选填项、特定条件下适用项,以及届时无需填报或展示的项。需要结合电池类别、技术相关性以及该字段背后的法定义务是否已经生效来判断。
这里尤其要避免一个误读:2027年2月护照制度启动时,碳足迹声明和标签、再生材料含量、尽职调查三类信息的护照提供/展示要求并未同步全部强制,但这不等于相关法规义务不存在。碳足迹声明和标签待具体实施法案公布后明确;再生材料含量按《欧盟电池法规》第8条及授权法案执行;公开的尽职调查报告自2027年8月起适用。同时,71项数据点指南中再生材料回收比例等数据点仍被列为强制申报项,企业不能把“护照暂不展示”误读为“数据不用准备”。企业需要提前收集供应链数据用于核算,但不必把所有支撑数据直接塞进护照,监管机关要求时另行提供保密资料即可。
另需注意时间精度:71项数据点指南并非只在8月出现,2026年7月已发布初版,2026年8月21日更新版将信息整理为71个数据点。
Q5:新电池还没用过,使用阶段的动态数据空着,注册会被卡住吗?
A: 新电池首次投放欧盟市场时,尚未产生的使用阶段动态数据不构成注册障碍;但电池状态、性能和耐久性等出厂参数必须填写,不能空缺。这条规则实际上把企业的工作分成了两条线:出厂静态数据必须在注册前就绪;使用中的动态数据则在电池进入使用阶段后,由承担责任的欧盟经济运营商(或其书面授权的数据更新方)持续维护,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。
Q6:企业现有ERP、MES怎么跟欧盟DPP登记系统对接?
A: 登记系统设计了双通道:API接口对接和手动登记/批量上传。有IT能力的企业可以在测试环境中评估API对接方式;产品批量大、型号多的企业,从自有系统导出后批量上传也是被支持的路径。
需要纠正一个常见误解:DPP登记系统主要记录注册信息及相关元数据,并不托管完整的电池护照数据。完整的护照数据由责任经济运营商或其授权方持有和管理,注册系统承担的是“身份锚定”和索引功能,而不是一个把所有护照内容都装进去的中央数据库。把系统对接理解为“把全部数据上传到欧盟”并不准确。
Q7:电池再制造、改变用途或报废之后,原来的护照还能继续用吗?
A: 分情形。需要建立新护照的情形主要有两类:电池直接改变用途或经过再制造;电池成为废弃物后,再利用或改作其他用途。新护照通常由新的经济运营商承担责任;如果原电池已有护照,新护照还须与原护照建立关联。
简单维修不触发新护照义务。这条区分对售后体系设计有实际意义:维修和再制造在技术上可能有交叉,但在护照规则下是两条不同的处理路径,不能混同。
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时间穿透问题:即使电池在2027年2月18日之前已经投放欧盟市场,在此之后进行再制造,仍然需要按要求配备电池护照并遵守相关法规要求;部分碳足迹、性能及耐久性要求可能存在豁免,但护照义务本身不因“老电池”身份而当然免除。
当电池最终成为废弃物后,护照责任转移至生产者、生产者责任组织或指定的废弃物管理运营商;如果电池随后被再生利用,原电池护照失效。
对中国制造商的三个判断
第一,不要把“供货关系”当作护照责任的判断依据。 欧委会FAQ的底层逻辑是:谁把完整成品电池投放欧盟市场,谁承担护照责任;汽车制造商如果只是把已完整的电池安装进车辆,责任在电池制造商;如果汽车制造商还需要添加BMS或其他必要组件才能使电池成为完整成品,责任则转移到汽车制造商。中国制造商需要沿着“是否完整成品、谁完成组装、谁投放市场”三个变量逐笔判断,而不是看出货合同上的买方是谁。
第二,上游企业虽然没有直接的注册义务,但数据准备窗口比想象中更紧。 2026年7月20日DPP注册系统已上线并开放测试环境,8月欧委会更新了71项数据点指南,电池护照将于2027年2月18日对EV电池、LMT电池和容量超过2kWh的工业电池强制适用。从注册系统上线到强制实施,留出的实际准备期不足七个月,而碳足迹核算和供应链数据收集的周期往往以季度计。
第三,注册系统的“身份核验”前置条件需要提前安排。 注册系统实行“先核身、后注册”,企业须凭eIDAS框架下的合格电子印章取得“已核验经济运营商”资格,核验有效期最长三年,境外企业同样适用。这一环节不涉及电池技术数据,但会直接卡住注册入口,需要和欧盟进口商/授权代表尽早对齐由谁完成核验、用谁的账户体系操作。
关于易碳科技
易碳科技(广东)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赋能企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,
绿色低碳转型的高科技公司。围绕数字产品护照DPP、碳盘查/核查、碳足迹认证、欧盟碳关税申报、碳资产管理、碳中和认证等方向开展服务。在数字产品护照DPP方向,可提供注册路径梳理、数据点映射、电池护照字段准备、供应链数据采集,以及与欧盟进口商/授权代表协同等合规数字化支持;在碳相关方向,覆盖碳盘查/核查、碳足迹认证、欧盟碳关税申报、碳资产管理、碳中和认证等服务。具体服务内容及交付范围以企业实际提供和双方约定为准。
您当前的位置:
